時間:2022-05-17 16:55
2.案例學習
某某市第一人民醫院全面預算管理系統采購項目,項目預算為120萬元。中標結果發布后,有供應商提出質疑稱,中標供應商某某軟件有限公司分公司按照招標文件要求,依據其總公司法人企業授權書參與此次投標活動,是在其總公司授權下參與的本次投標活動。但其總公司是被列入“信用中國”的失信懲戒對象。中標供應商某某軟件有限公司分公司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招標過程中的信用資質審查要求應該包含其總公司在內,所以中標供應商不具備招標文件的資質要求。
問題探討
1.分公司可以獨立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嗎?
2.總公司是失信懲戒對象,分公司可以參加投標嗎?
專家點評
問題一:根據財政部國庫司回復某網友留言,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應該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而分公司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分支機構(分公司)不能獨立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但是,如果分支機構有總公司授權的,可以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
那么分公司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采購文件應該如何規定呢?
某代理機構負責人介紹,他們在組織采購過程中分公司參與投標的,一般會在采購文件中規定,分公司應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及法人企業授權書,法人企業授權書須加蓋總公司公章??偣炯笆跈喾止究删捅卷椖炕虼祟愴椖吭谝欢ǚ秶驎r間內出具法人企業授權書進行轉授權(授權僅限分公司范圍內)。已由總公司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
問題二:相關專家回復網友留言,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分公司,即《民法典》中表述的分支機構,是公司(即所謂的總公司)的內設機構,無法全面承擔總公司的民事責任。因此,從分公司和總公司的關系來看,總公司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按照招標文件以及《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應當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規定,分公司不滿足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規定。故質疑事項成立,應重新開展該項目的采購活動。
法規鏈接
《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